邊民互市貿易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印發(fā)
2024年04月10日08:18 | 來源:人民網-《人民日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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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北京4月9日電 (記者王觀)記者從財政部獲悉:為完善邊境貿易支持政策,優(yōu)化邊民互市貿易多元化發(fā)展的政策環(huán)境,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近日聯合印發(fā)《關于邊民互市貿易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的通知》,明確除《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負面清單》所列的商品外,邊民均可通過互市貿易方式進口。
據悉,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共21項商品,包括煙、酒等,以及超出規(guī)定數量的小麥等農產品。進口免稅額度以個人為單元計算和使用。邊民互市貿易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包括國家禁止出口的商品、應征收出口關稅的商品和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4年04月10日 10 版)
(責編:王郭驥、張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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