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檢察機關依法對胡問鳴涉嫌受賄、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
2021年02月27日08:19 | 來源:人民網-《人民日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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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北京2月26日電 (記者張璁)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、董事長胡問鳴涉嫌受賄、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,由國家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,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。近日,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問鳴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檢察機關起訴指控:被告人胡問鳴利用擔任中國航空工業(yè)第一集團公司蘇州長風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兼總經理,中國航空工業(yè)第一集團公司機載設備部部長,中國航空工業(yè)第一集團公司黨組成員、副總經理,中國航空工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、副總經理,中國船舶工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、副總經理、董事長,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、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或者利用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;在擔任中國船舶工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、董事長期間,濫用職權,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,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、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1年02月27日 06 版)
(責編:張雋、榮先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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